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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政发[2016] 38号 (2016年9月9日) 根据煤热价格联动机制要求,及时调整城镇集中供热价格,督促供热企业向社会公开生产经营成本,鼓励工业用热大户与供热方自主协商确定供热价格。大力发展热电联产,鼓励充分利用现有热源,积极推广干热岩等热能新技术,加大城市供热管网改造升级,提高供热水平,扩大集中供热覆盖面。(省发展改革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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